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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老黑不是狗吗?

  • 作者:东羊甲
  • 属于:武侠修真
  • 收录时间:2017-04-08 22:41:36
  • 更新文字:11412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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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有街坊邻居说过,干脆让刘家夫妇认李牧为义子算了。对此刘大富倒是颇为心动,但不知为何,明如绢却坚决不肯同意,总说自己不能生育,是个不祥之人,担心收了李牧为义子,这种不祥地事情就会转移到李牧身上。

大伙虽然觉得这是无稽之谈,但也不好再多说什么,时间久了,也就没人再提了。

对此,李牧自己倒是无所谓,他只是觉得,刘家夫妇为人善良,上天为何就是不肯给他们一个孩子呢?难道真如胖子说的,人若是得到了不应该得到的,就要遭到报应吗?

因此,李牧说的,刘胖子被追得满街乱窜的场景到真是有,但这只是刘胖子装疯卖傻的次数多了,明如绢气不过,拿把刀吓唬他而已。但即便如此,对于纳妾这件事情,刘胖子还是咬定了不松口,久而久之,明如绢也只能无奈地死心了。

也许正是这个缘故缘故,夫妻二人对于孩子都极为喜欢。特别是李牧来了连山镇后,明如绢更是喜欢得不得了,隔三岔五就要给他做些吃的,或者寻些缘由,让李牧来刘家陪她说些话,或者用个膳的。刘大富虽然总是被几个孩子捉弄,也从来不会生气,多是笑呵呵地认栽。

“算了,我又不是神仙,哪里管得了这种事情!”李牧一边走,一边摇头叹息,很快就走到了柳风街的尽头,来到一条栽满杨柳的溪流旁边。

溪流的名字很应景,就叫做柳溪。从北面不远处的山中流出,流经连山镇的西面,在西南角上的青枫坡汇入怀恩河,再顺着南面的柳堤一直向东,于青云渡附近注入青阳江。每年春夏交际的时候,清风从西面、南面吹来,吹动柳枝婆娑起舞,不但带来了温暖的空气,更是带来了如歌般的声音。

溪边的草地倒还是碧绿一片,看来小草的生命确实是最顽强的,不到青霜降落,绝不改变自己的颜色,让大地失去美丽的点缀。略带凉意的晨风阵阵吹来,枯黄的柳叶即便不舍枝头,但依旧瑟瑟如秋蛾般四散飞落。落在了草地上,落在了流水中,落在了岸边的鹅卵石堆里,当然也落在了老黑的头上。

李牧老远就看到了老黑,万绿丛中一点黑,想不看到都难。

胖子本名叫刘大富,正如他自己所说,祖籍就是连山镇,一直都住在这里。虽然算不上巨富,但也是颇有家产,不愁吃喝。妻子明如绢是本地明家村人氏,不光人长得极其美貌,更难得的是心地善良,温柔贤淑,知书达理,持家有道,夫妻二人极为恩爱。但不知为何,夫妇二人都已经年过三十,却始终怀不上孩子。该吃的药都吃过,该看的大夫也都看了个遍,甚至连帝京都去了好几趟,结果一点成效也没有。

对此,刘胖子倒是毫不在意,他一直认为自己能够娶到明如绢这样的妻子,已经是天大的福分。既然上天给予原本不该属于自己的,自然也会拿走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,这样才能够体现出天地的公平嘛。没有子嗣,就是上天对自己的惩罚而已,所以应该欣然接受,若是贪得无厌,说不定哪天就会有更大的灾祸降临,到时候岂不是悔之晚矣?

刘胖子倒是想得豁达,可妻子明如绢却不肯接受这种说法。为了不让老刘家绝了子嗣,便一直催促着刘胖子纳妾,还亲自为其四处物色。刘胖子自然是说什么也不肯,被逼得急了,就阳奉阴违,装疯卖傻,糊弄一天算一天。

柳风街,是便是得名于此。

在柳风街和溪流的交接处,有着一座竹子搭成的小桥,横跨溪上。搭桥的竹子大多已经变得枯黄斑驳,只有一两根是稍新的黄绿色。作为桥柱浸在溪水中的四根竹子,都已经有暗色的浮萍水藻附着在上面,看着颇为古旧。不过,映衬着镇子里的层层瓦房和袅袅晨烟,倒是多了几分“小桥流水人家”般的诗意。

时下已是初秋,虽然地处楚南,还不算太过寒冷,但柳树上的叶子大多已经枯萎,或是变得半黄不绿,被风吹得稀稀落落的,失去了盛夏时“杨柳堆烟”般的景色。没有了叶子的柳枝,如同一蓬蓬凌乱的野草,随风摇动之间,不光没有了婆娑的舞姿,还发出了尖锐的呜咽声,凄凉而刺耳。

此时的老黑,正趴在竹桥边的草地上大吃大喝,看起来还是挺惬意的。虽然头上顶着几片枯黄的叶子,稍稍有损形象,但老黑对此明显毫不在乎,两只前爪间焦黄的烧鸡,才是它现在最感兴趣的东西。当然,这种打劫烧鸡的行为,是可耻的,是要受到谴责的,是应该打倒在地,再踏上一万只脚的,但只要看看老黑狼吞虎咽的样子,就知道它绝对没有这种良好的觉悟。

看到李牧渐渐走近,不知为何,老黑突然耳朵一动,抬头朝北面看了一眼,这才转头远远地冲李牧叫了一声,仿佛是在跟同伙打了个招呼。更为神奇的是,老黑吃相虽然难看,但烧鸡居然有一半没有动过,虽然也沾了些口水,不过保证连半个牙齿印都没有。

李牧走到老黑跟前,看了老黑两眼,双手同时把水桶重重地往草地上一顿,水桶地尖底便扎入溪边柔软的泥土里,立在了两旁。随后李牧蹲下来摸了摸老黑的脑袋,有点哭笑不得地说道:“好了好了,不用给我留了,你弄那么一只烧鸡也不容易,都自己留着吃吧。”

虚伪,实在是太虚伪了,明明是嫌弃老黑的口水,却非要装出一副为老黑着想的样子。

不过,俗话说肉包子打狗,有去无回,又说什么狗嘴夺食……这个,好像是虎口夺食吧?反正不管怎么样,就是说从动物口中抢夺食物,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。但这些对老黑都不太合用,每次抢到烧鸡,它会记得给李牧留一半。这种明显违背常理的事情,让李牧感到好奇之余,也觉得自己这十几年来没有白混,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。

老黑仿佛听懂了李牧的话,等了片刻,发现李牧真的不吃,就毫不客气的把剩下的半只烧鸡塞进嘴里,几口就吞了下去。吃完之后,又长长地伸了个懒腰,躺在柔软的草地上,微微眯起眼睛,看样子是准备好好休息一番了。

“哎,你啊,隔几天就去刘叔店里抢烧鸡,刘叔可被你气得够呛。”看着老黑这幅惫懒的模样,李牧一脸无奈,挠了挠它地肚子道,“不过,看你的样子,似乎觉得吃烧鸡是理所当然啊?真是奇怪了,难道你以前天天都吃烧鸡?谁家养得起你啊?”

也许是挠得挺舒服,老黑抬头看了李牧一眼,又轻轻叫了一声,仿佛是对他刚才问题的回答。

“不会吧?你这家伙……除了一身黑毛,也没什么特别的呀,难道真的是出身大户人家?”李牧不由很是惊讶,想了想之后,又恍然道,“你这家伙非要当这刘叔的面去抢,不会是觉得当着主人的面叼走,就不是偷了吧?”

这次老黑没有理会李牧,而是重新眯起眼睛,把脑袋埋在两条前腿间,开始打起瞌睡来。

见老黑不再配合,李牧只好撇撇嘴,又拍了拍它的脑袋,站起来道:“好吧,我不管你了。反正刘叔也没真把几只烧鸡当回事,最多就是骂你几句,再嚷嚷着给你下点老鼠药而已,你这家伙……算了,懒得说你。”

说完,李牧重新拎起水桶踏上小竹桥,“吱吱呀呀”地走了两步后,突然发现竹桥的对面,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头发斑白的老者。老者身穿灰色衣衫,肩膀上搭着一个青色包袱,正是清晨时分在山谷中,和风无声等人打了一架的叶七。

此时的叶七丝毫没有施展武功时的气势,正微笑地看着李牧,一脸和蔼的样子,看起来和普通老人没有什么分别。

只是不知为何,笑容中似乎有着一丝疑惑。

李牧顿时觉得很不好意思,赶紧朝后退了两步,冲叶七喊道:“老人家,您先过桥。”

叶七微微颔首,快步走过竹桥,对李牧说道:“多谢了,少年郎。”

“应该的,您太客气了。”李牧摇头,恭敬地应道。

叶七笑了笑,看着李牧手中的水桶,随口问道:“少年郎,你这是要去他处打水吗?”

“是啊。”李牧点头,又向北面示意了一下道,“就去前面的山谷里。”

叶七点点头,沉吟了片刻道:“少年郎,老夫刚从那边路过,发现谷中一片狼藉,地上似乎还有些血迹,可能是有江湖中人出现过。你去了之后要小心一些,最好快去快回。”

“江湖中人?真的有江湖中人在那边吗?那他们还有没有继续打架?都用什么兵器?是正派的还是邪派的?”李牧愣了一下,紧接着眼睛一亮,一口气问了一大串问题。

看着满脸振奋的少年,叶七不由哑然失笑,想了想道:“老夫路过的时候,山谷中已经没有人了。”

“好可惜,没赶上,早知道就不和刘叔聊天了,唉……”李牧叹了口气,一脸惋惜之色,随即又笑着对叶七道,“谢谢您了,那我先去打水,再晚些去就打不着了。”

“去吧。”叶七点头笑道,但笑容中却有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。

叶七很能理解李牧的心情,也很喜欢少年人的情怀。曾几何时,叶七也如李牧这般年轻,也如李牧这般对江湖充满了向往,对江湖中的人和事也都有着足够的好奇,甚至都没有仔细考虑过,江湖会不会和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。

江湖是美好的,江湖也是险恶的。她美好在于有很多美丽的传说,能够编出很多精彩的故事,让普通人也可以雾里看花地感受到其中的魅力;她的险恶在于传说太过美丽,故事叶太过精彩,美丽到让人浮想联翩,精彩到让人信以为真。因此,很多年轻人在初入江湖的年月里,甚至还没有感受到江湖的美好时,就已经命丧黄泉。

不过,危险而美丽的东西,往往会更加具备吸引力,就如传说中的紫梦花,美丽而有着剧毒,让人害怕,又让人迷恋。

李牧就是属于浮想联翩,并且信以为真的普通人,所以他不懂这些,也不知道叶七这一刻的想法,在和叶七打完招呼后,就大步跨过竹桥,沿着小溪往北走去。

“看来真的老了。”叶七收回思绪,自嘲地感叹了一句,准备进入连山镇。

就在叶七转身的瞬间,不经意地看了一眼老黑,却突然停了下来,仿佛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。

随后,叶七皱起眉头,再次盯着老黑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几眼,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的表情,抬头冲着不远处的李牧喊道:“少年郎,请稍等。”

“老人家,您还有什么事情吗?”李牧停了下来,转身看着叶七。

叶七犹豫了一下,指了指老黑道:“少年郎,这头紫……这条大黑狗是你养的吗?”

“不是。”李牧很干脆地摇头,又想了想道,“它是两个月……对,两个月前跑到连山镇的,当时也没见着它主人,反正就是赖在连山镇不走了。”

“别的地方跑来的?”叶七眼中闪过一丝疑惑,沉吟着问道,“那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?”

李牧侧头想了一下,笑着喊道:“没什么特别的,就是喜欢偷烧鸡吃,不肯吃剩饭剩菜。”

也许是被叶七指了一下,此时老黑已经醒了过来,正目光闪闪地看着叶七和李牧说话。

叶七微微点头,露出一丝了然之色道:“那就是了。少年郎,多谢你了。”

“您太客气了。”李牧笑了一下,再次转身沿着溪流往山谷走去。

等到李牧走远,叶七又看了一眼老黑,朝前走了几步,似乎想要靠近了仔细看一下。但草地上的老黑却突然跳了起来,冲着叶七呲牙咧嘴,发出凶狠的低吼。身上原本顺滑的黑毛,随着秋风微微晃动,在阳光的照耀下,居然泛起丝丝不易察觉的紫色光芒。

“果然如此。”叶七点了点头,接着又朝前走了一步,若有所思地看着老黑。

老黑似乎察觉到了危险,身上的黑毛猛然竖起,体型仿佛在一瞬间增大了倍许,目中更是凶光闪现。伴随着似虎非虎、似牛非牛的吼声响起,一道黑影快如闪电般地朝着叶七左侧冲来。不等叶七转身,黑影又转向了身后,随即就看到两排白森森的牙齿,朝着叶七的后脑勺咬去。

叶七毫不在意,也没有动手的意思,只是在老黑将要咬到自己的瞬间,身上突然涌起一股雄浑刚劲道气势,朝着身后的老黑笼罩过去。老黑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吼声,身上的黑毛瞬间恢复原样,身体在空中猛地一个转折,轻飘飘地落在了柳风街地青砖路面上。

随后,老黑看了一眼叶七,目中地凶光已经完全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恐惧之色,转身一溜烟地跑进连山镇,消失在一条小巷子里。

“紫云犼,果然是紫云犼,虽然还未成年,却已经很是凶猛。”看着消失的老黑,叶七点了点头,又带着一丝疑惑自语道,“可是,紫云犼……怎么会和一个普通少年这么友善?除非……”

说到这里,叶七却没有继续往下说,也许是觉得自己的想法太过离奇,只是摇了摇头,沿着柳风街慢慢走入了小镇。

注1:关于《关雎》这首诗,有三种说法,一种就是今人所说,爱情诗;另一种是《毛诗》和《诗集传》中的记载,后妃之德;还有就是《鲁诗》中的记载,认为这是一首为讽刺周康王贪色晚起而作的诗,大约就是和“春宵苦短日高起,从此君王不早朝”类似的意思吧。在《史记》的《十二诸侯年表第二》中,太史公采用了《鲁诗》的说法。我个人也倾向于这是一首讽刺诗,也许是因为我觉得,钟鼓在那个时代是一种礼器,应该在一些相对正式的场合使用,而不是拿来取悦女子的缘故吧(此处没有任何性别歧视的意思)。

当然,解《诗》的作品浩如烟海,就不做讨论了。既然李牧是个二把刀,就姑且让他认为《关雎》是爱情诗吧!

关关雎鸠,在河之洲。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

参差荇菜,左右流之。窈窕淑女,寤寐求之。

……(注1)

刘胖子背起双手,学着那些读书人的模样,一边摇头晃脑地念着刚刚从李牧那里学来的诗句,一边沿着柳风街朝东走去。看样子也是准备去自家酒楼喝上两杯,庆祝自己从此摘掉了“土财主”这个着实不怎么光彩的名头。

原来,刘胖子刚才偷偷摸摸说的事情,就是想要讨教几首诗词,以便在必要的时候,拿出来撑一下场面而已。李牧看在胖子被自己吓得欲仙欲死的份上,答应帮他这个忙。比较麻烦的是,李大少爷虽然愿意为胖子的喝花酒事业鞠躬尽瘁,两肋插刀,但不成想自己也是个二把刀。几番搜肠刮肚之后,才发现实在想不出既有名又合适的诗句来。无奈之下,只好厚着脸皮,把《诗经》中的名篇《周南.关雎》拿出来应付了事。

先贤若是有知,他们费劲心血编撰出来的文化典籍,居然被拿去用来喝花酒,不知道会不会气得从地下跳出来,打死这两个不肖子孙。

此时,刘胖子已经摇摇摆摆地走出几步,突然又停了下来,转身对李牧喊道:“小牧啊,差点忘了和你说,你婶婶让我告诉你,家里的茶叶又快喝完了,你若是得空,就帮她再送一些过去。她还说给你准备了些吃的,你别忘了去拿。”
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李牧笑着应道。

刘胖子点了点头,心满意足地再次背起双手,念叨着诗句继续朝前走去。

“唉……”看着刘胖子转过街角,李牧轻轻叹了口气,拎起水桶转身朝西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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